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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给传销人员 房东被罚35900元
今年我省已抓传销嫌疑人近千人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1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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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给传销人员 房东被罚35900元

崔璐 星级记者 张敏
 

星报讯  房客搞传销,房东“吃罚单”,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近日,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理的房东周某租房给传销人员一案已结案,周某因连续两次将房屋出租给传销房客,并且未办理租房登记备案手续,被罚35900元。这也是合肥市今年针对违规房东开出的最高罚单。

据悉,房东周某是上海人,是当地一家企业的高管,与丈夫久住在上海。几年前,周某考虑到滨湖发展趋势,遂购下翰林苑小区15号楼内一套新房,由于房屋一直闲置。2013年,通过丈夫的介绍,周某与一名合肥老乡刘某取得联系,由其代为管理该房屋装修与出租事宜。不久,这套房屋出租出去,但未及时办理租房备案。直至当年12月11日,包河区打传办工作人员检查时,发现房客均为从事传销人员。

一切证据确凿后,执法人员电话告知周某相关情况,并督促其与承租人(涉传人员)解除租赁合同,履行房屋备案手续。而周某得知房屋情况后,仅仅是安排了刘某帮其处理,并未意识到后果严重性。

2014年3月,刘某仍未履行租房备案手续,选择继续在未审核租客真实身份的情况下,将房屋再次出租给传销人员,几个月后,传销窝点再次被执法人员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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