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5万买电影票 国资委需“自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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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5万买电影票 国资委需“自证清白”

□张贵峰
 

广州金逸影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显示武汉国资委位列公司2011年的第五大客户。武汉国资委1年买了96.5万元的电影票,被戏称为“最爱看电影的国资委”。27日武汉市国资委回应称,所反映的消费情况严重失实。(11月27日中广网)

“1年96.5万元电影票”实在是一笔太不合情理的数字。据悉,武汉市国资委机关行政编制75名,这意味着,“武汉国资委每人一年要花1万多元看电影”……

尽管数字确实显得不合情理,但是“1年买了96.5万元电影票”究竟是否属实,无论是广州金逸影视公司,还是武汉国资委,都没有给出足以充分证明各自观点的确凿事实证据,在很大程度上仍停留于简单“口水仗”的层面。面对“最爱看电影国资委”质疑,除了声明指责“严重失实”之外,武汉国资委并没有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自证清白”。

作为政府公职机关尤其是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为基本职能的公职机关,面对涉及自身开支情况的质疑,武汉国资委实际上完全有必要和义务通过信息公开及时澄清事实、消除公众疑虑,如果连是否“1年买了96.5万元电影票”都不能及时说清楚,那么其监管下的国有企业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势必更加难以让人放心。

围绕“96.5万电影票”所引发的舆论质疑,不仅仅只与表面的“一张电影票”有关,背后实际上还进一步涉及更深层次的政府信息公开和财政透明度状况,很大程度实乃是对这一信息公开和透明度状况以及基于此的政府公信力的一种考验。而要想经受住这一考验,显然绝不是仅靠一句简单的“严重失实”声明就能做到的,而必须真正构建包括财政公开在内的全面制度化政务公开体系。这样一来,真正做到了“财政的钱怎么花的,干了什么事,都要让老百姓知道”,那么诸如“国资委96.5万买电影票”这样的质疑,势必不会再有传播、滋生的土壤和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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