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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虽方便,冲动要不得
合肥市消协昨日支招消费者如何维权
陈静 朱正保 记者 赵莉
 

星报讯  双“11”成为狂欢购物,网购“潇洒”,但问题不少或引发退货潮。昨日,合肥市消协组织双“11”后网购维权座谈会,并支招消费者如何做好双“11”后的网购维权。

双“11”后,剁手族们并没有那么欢快啦,要么是迟迟收不到货品;要么是发现网购价格先涨后折、虚假标注;最主要的还有一点,就是“天猫”等网站竟规定“预售”商品不支持7天网购无理由退货,这可让网购达人们有些“不爽”。

问题1:“预售”拒绝退货引争议

天猫商城在今年双“11”推出的预售活动引起关注,这一规定是否违反了新消法规定的“七天网购无理由退货”呢?

消协支招:“预售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部分商家只是在网店页面上有提示,合肥市消协认为,这只是一种店堂告示,7天无理由退货属于每个消费者享有的单向权利,不是商家给予消费者的单向福利。因此,经营者和消费者交易时应一对一确认,否则,经营者行为存在效力瑕疵。

问题2:明知虚假标注“取证”难

网购中有无价格先涨后折等欺诈行为?消费者如何维权?

消协支招:据介绍,按照新《消法》第55条,遇到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以获得“退一赔三”或最低500元的赔偿。但事实上消费者获得这种“欺诈”的证据很难,即使获得了证据向商家索赔,获赔的可能性有多大,要打问号。合肥市消协呼吁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再下单。

问题3:信息社会个人信息不“保密”

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信息已经具有商品属性,具有经济价值,因而对个人信息安全构成了威胁。

消协支招:网购后的包装袋的处理,不少消费者就随意丢弃,上面的姓名、电话、家庭住址、单位地址等重要信息一览无余,看似不经意的动作很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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