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四个城市汽车总量已超1200万辆。汽车停靠在路边政府划定的车位上,车主每次动辄要付出十几元甚至数十元的停车费。
道路停车位属公共资源,但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车主缴纳的停车费与政府财政所得之间存在巨大差额,至少有一半收上来的钱最终没有进入政府的口袋。
在上海,一位知情人士表示,根据规定,停车企业会将收费全部上缴财政,随后区县财政部门按50%左右比例向停车企业返还。一位经营城市中心区停车场的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证实,公司每年征收道路停车费大约2000万元,每年政府会向公司返还1000万元左右。这也意味着,至少一半的费用没有落入政府口袋。
在广州,进入政府财政的停车费更少。根据广州市物价局公布的信息,2013年取得经营权的单位共向市财政缴纳经营权有偿使用费1346万元,向所属区财政部门缴纳占道费1489万元,总计不到3000万元。但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告诉记者,广州市交通部门向其答复全市共有约3.5万个占道停车位,对此,他根据每车位每小时8元、每天有10个小时泊车保守测算,全广州车主一年需付出停车费约10亿元,这意味着仅有约3%的停车费最终收归财政。
作为公共资源的道路停车位,为何没能将车主付出的停车费大部分转化为公共财政收入?记者发现,虽然不少城市声称停车管理进行市场化改革,但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却显示,停车位经营过度“私人化”,公共资源分配长期“暗箱化”。
记者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地采访时,没有一个城市的财政部门公开回应关于巨额停车费的详细收支情况。
参与申请信息公开的多位律师和车主认为,城市道路作为公共资源,对于临时性停车,在已经收取过包含养护费的燃油税后,却又设置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有重复收费嫌疑。但截至发稿时,各地政府仍未对信息公开申请要求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