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电 21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故意杀人,吕迎春、张帆、张立冬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
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故意杀人,吕迎春、张帆、张立冬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今年10月11日一审判处张帆、张立冬死刑,吕迎春被判无期徒刑,张航、张巧联分别获刑10年、7年。宣判后,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不服,提出上诉。
庭审活动自当日上午8时30分开始,至13时24分结束,历时约5个小时。被害人亲属、被告人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新闻媒体记者等92人旁听了二审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今年5月28日晚,在山东招远一家麦当劳餐厅,张帆等人为宣扬邪教“全能神”,向被害人索要电话,被拒后将其残忍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