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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业务开展 男子行贿18.2万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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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业务开展 男子行贿18.2万获刑

正言 记者 王玮伟
 

星报讯  为了获取市场准入、合同签订等方面便利,男子黄某先后给予合肥车辆段原副段长于某(已另案判刑)等人18.2万元。11月20日,市场星报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被告人黄某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今年48岁的黄某,安庆人,大学文化。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3年间,黄某在与合肥车辆段的业务往来中,为了获取市场准入、合同签订、业务开展、支付货款等方面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先后给予合肥车辆段原副段长于某等人共计18.2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在经济往来中,违法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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