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杨联文 张莉 记者 马冰璐)16岁少女醉酒,同事竟趁机实施强奸。昨日上午,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闫某有期徒刑5年。
今年7月16日,16岁少女小红(化名)初中毕业后来到合肥一家娱乐场所打工。7月19日凌晨3时许,她和同事闫某等5人下班后前往宿州路一饭店吃饭。
期间,小红喝了四五瓶啤酒,并醉酒不省人事。闫某当即起了歹念,执意要单独送她回宿舍,此后,他将小红带至瑶海区一旅馆实施强奸。期间,见另一同事多次打来电话,闫某最终承认把小红带到了宾馆。当天6时许,闫某被抓获归案,第3天,经鉴定小红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49.0mg/1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