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早上7点,随着火车慢慢靠近宁波火车站,一个由25岁初中毕业的陈某掌控的17人诈骗团伙终于破灭。此时,躺在床上的老刘很是激动,他的愿望终于实现了。警方终于给他报了一箭之仇,只是这代价有点肉痛,足足54万元。让人不能理解的是,在被骗走7万元的时候,老刘已经意识到对方有问题了。可他选择继续被骗,原因是:想看看骗子究竟能骗走多少。(11月12日《钱江晚报》)
从常情常理来讲,识骗防骗当以减少风险,防止损失扩散作为规避原则。然而,“试骗尝试”的反其道而行之,却未免让人感到哑然失笑,一方面源于如此做法过于反常,违背了最基本的原理;另一方面则是试骗尝试有一种赌博心态,也是规避风险的大忌——把主动权交给骗子的良心发现,以及通过涉案金额的累计,达到对公共管理部门的作为倒逼,是众多方案中最不明智的选项。
然而抛开“不差钱”之下的奇怪想法,“干脆就赌一把”却有着某种不得已的隐情。现实中“才这么点钱,公安应该不会管的”已成普遍现象,最终固化成一种公共认识。很多时候,丢了一辆自行车,或者价值更高的摩托车,恐怕很难达到立案的标准,即便立案了公安部门也不会放在心上,集中力量去进行查找,并产生了“什么时候国人也能享受VIP待遇”的纠结,比如之前媒体报道,31岁的俄罗斯人谢尔盖,第一次来宁波谈业务,却因为马虎,把装着护照的包给丢了。警方一查,原来是清洁工误把他的包当成垃圾,丢到垃圾桶了,在翻找了四五吨垃圾后,终于找回了护照。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在很多地方,外国友人的自行车掉了,当地警方体现出了极高的破案效率,在短期内就做到了“物归原主”,也引起了失物之后没有回音的国人们的“羡慕忌妒恨”。在屡屡报案无果之后,唯有将案值做大并扩大影响面,才会引起重视并促进事态向好的方面发展。其实不光是失物的寻找,诈骗后的权利维护也如此。很多时候,隐患在露出苗头时没有被重视,及至成为公共事件后,才获得了重视。假若每个人都能享受到“VIP待遇”,都能做到有报必查,查有必果的话,“试骗尝试”者也就不会心存侥幸,把希望寄托于做大涉案金额,最后造成了“人多钱傻”式的笑话。
如果说“试骗尝试”是个冷笑话,那也是对现实的一种生动讽喻。一个人没有立即报警,而是剑走偏锋“不走寻常路”,从某种意义讲也是对慢作为、不作为的一种抗诉。很显然,在这种环境之下,每个人都没有嘲笑别人的资格,因为说不定自己就会成为“被骗的那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