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只因抓牌问题,两麻友一人被打致面部轻伤,一人被咬掉一截手指。近日,旌德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8月1日晚,黄某在镇上的一棋牌室打麻将,因抓牌问题与同桌麻友宋某发生争执,两人扭打在一起。宋某将黄某推到墙角,朝黄某头部捶打数下,黄某情急之下将宋某左手食指咬掉一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与被害人宋某发生争执后,故意伤害被害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伤害罪。鉴于被告人自动投案,并自愿认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