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萧县一名年轻女子决定与情人分手,遭到情人拒绝。情人见女子回心转意无望,对女子进行短信谩骂、对女子的轿车喷涂污秽语言等。为了摆脱情人的纠缠,发泄心中的怨气,女子找到其丈夫及另外三名男子要求对其情人进行“教训”,但是因为酒后失手,竟将对方殴打致死。11月11日,宿州市中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
2013年10月,被告人晓霞(化名)家单元门和防盗门上被他人喷涂侮辱性文字,晓霞怀疑是曾与其有情人关系的被害人萧汉(化名)所为。2013年12月30日上午,晓霞发现其停在楼下的轿车再次被喷涂侮辱性文字。当晚,晓霞与被告人郑某某、胡某、张某某等人在萧县黄口镇灯塔北小肥牛火锅店吃饭。期间晓霞与萧汉多次通话,后向郑某某等人提议教训萧汉。饭后,郑某某、张某某等人乘坐晓霞驾驶的轿车行至该镇欧派专卖店门口,发现萧汉的面包车,晓霞下车确认车上人员为萧汉。郑某某、张某某遂下车对萧汉进行殴打。
晓霞联系其夫冯某某让冯某某在萧县柏星碧水星城小区门口等候。由晓霞驾驶轿车,胡某驾驶面包车将萧汉带至该小区门口。晓霞下车进入小区,冯某某、张某某乘坐胡某的面包车,郑某某驾驶晓霞的轿车,又将萧汉带至龙城镇西外环南头空地处。郑某某、张某某、胡某再次对萧汉实施殴打。晓霞骑摩托车赶至现场,因发现萧汉伤势较重,同郑某某、张某某、胡某等人驾车将萧汉送至萧县城郊警区门口,并将萧汉留在面包车内离开。
后返回,由张某某驾驶面包车将萧汉送至萧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冯某某、郑某某随后赶至医院,在得知萧汉死亡后,二人告知晓霞。晓霞与郑某某、胡某驾车逃离。经鉴定,萧汉系被他人钝器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庭审中,四名被告人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法庭宣布在充分合议后,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