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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芽销售要配“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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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芽销售要配“身份证”
豆制品安全生产启动随货单制
石跃新 记者 赵莉
 

星报讯  11月6日清晨,蚌埠市雪华村凌坝小区张夕春、牛雪华夫妇像往常一样忙碌起来,从自家小作坊里将配有随货单的豆芽搬出来,送往有生意往来的餐饮店和食堂。由于他们销售的豆芽随货带有象征产地“身份”的随货单,客户可以放心使用他们提供的食材。

长期以来,小作坊一直是假劣食品的代名词,人们对其生产的食品不放心,而一些守法的群众为了生计而生产的豆制品需要找到销路。为此,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管理办法,从豆制品小作坊开始试点,对其生产条件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做到地面、墙壁铺设瓷砖,屋顶吊顶,配备三防设施设备,生产过程中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在全市豆制品小作坊实行了随货单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了毒豆芽等豆制品流向餐桌。

这张红色的随货单记录着销售产品的种类、数量以及销售者的名称和联系方式。通过这张单子,消费者能够直观看到豆制品是什么、来自哪里,作用相当于“身份证”。

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全省推广这一做法,今后,凡是小作坊生产的豆芽菜或豆制品达到基本卫生条件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发放随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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