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014年6月,一男子在滁州泰鑫“老乡鸡”快餐店门口疯狂打人,引起广大市民和网友强烈愤慨(安徽财经网、市场星报曾报道)。警方经缜密侦查,很快将打人者抓获。近日,滁州市南谯区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肇事者汪某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6月1日22时许,汪某酒后与其女友准备回到滁州市泰鑫城市星座的租住屋,行至电梯间时,汪某见身着老乡鸡工作服的小玉(化名)也在等电梯,就要求其送外卖,小玉告知汪某自己已经下班,但可以提供餐厅电话,让他请别人送餐。谁知,喝了酒的汪某不满小玉的回答,上前对其进行追逐殴打,造成小玉左侧头部外伤、左眼视网膜震荡伤、结膜下出血。
汪某在公共场所随意追逐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2.5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