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言“砍小学生” 男子一审获刑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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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言“砍小学生” 男子一审获刑一年半
5年拨打“110”近百次,扬言炸政府、炸公安局
 

星报讯(正言 记者 王玮伟) 5年时间里,男子韦某拨打“110”近百次,不是扬言炸公安局,就是扬言炸政府。今年1月份,韦某竟发微博,扬言要砍杀肥东两所小学的学生。昨日,市场星报记者获悉,韦某因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一审获刑一年半,宣判后,韦某不服,上诉至合肥市中院。

男子拨打近百次电话“骚扰”警方

今年43岁的韦某,肥东县石塘镇人,初中文化。

自2009年开始,韦某先后三次因故意毁坏财物被警方行政拘留,2012年7月5日又因扬言实施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行政拘留9日。

统计显示,2009年至2014年2月间,韦某用手机拨打肥东县公安局和合肥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电话近百次,并扬言要炸毁肥东县公安局及合肥市公安局。

发微博扬言“砍学生”

今年1月,为扩大影响力,韦某又在微博上发帖、转帖,称要炸毁肥东县政府、肥东县法院。同月29日,他又在新浪微博上先后发私信至“合肥警方”微博称,他将完成一起惊天大案(已酝酿完毕),将到肥东某两所小学持砍刀砍小学生。

当日,韦某因涉嫌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警方抓获。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韦某无视国法,编造砍杀小学生等恐怖信息,制造恐怖气氛,引起社会恐慌,致使公安机关等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另鉴于韦某归案后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判处韦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宣判后,韦某不服,上诉至合肥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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