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泾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民事赔偿纠纷案,宝马车主刘某获得满意赔偿。
2014年6月17日,刘某将自己的宝马轿车停在泾县某宾馆的旁边去办事,不料却被该宾馆墙上脱落下来的一块大理石砸中车辆前挡玻璃,致前挡玻璃破碎、汽车大盖划破。刘某将车送去修理,支付修理费等共计13560元,在多次找到宾馆要求赔偿时均遭到拒绝,随后他将该宾馆诉至法院。
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查明了案件的基本事实,承办法官随即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工作,在讲清法律、明确责任的情况下,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宾馆现场一次性支付给刘某各项经济损失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