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接工程、关照公司经营、照顾职务升迁……在行贿人眼中,合肥市肥东县政协原副主席、53岁的马宜玉“能量”很大。他历任长临河镇党委书记、肥东县农委主任、肥东县交通局局长、肥东县政协副主席。期间,他利用手中的权力,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16.96万元、1000美元和1000澳元。昨日,市场星报记者获悉,马宜玉因涉嫌受贿罪被公诉至合肥市蜀山区法院。
提前透露信息,帮忙中标
据指控,行贿人王某某是一名个体建筑承包商,他“出手阔绰”,在承接工程、公司经营等方面,马宜玉多次帮助他,而他也先后送给其“感谢费”81万元。
其中,2005年春节前,王某某送给时任肥东县农委主任的马宜玉8万元并表示想承接县农委的工程项目。2005年上半年,马宜玉向他提前透露了肥东县农委即将实施生物预警与良种繁育项目的相关信息,让他做好准备。此后,王某某提前运作,以其挂靠的合肥某公司名义,顺利中标了该项目,王某某送给他7万元“感谢费”。
打着“借钱”幌子拿30万好处费
起诉书显示,2009年10月,肥东县决定对该县原有277台“县内客运”小汽车整体转换为出租车。合肥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多次找到时任肥东县交通局局长的马宜玉帮忙。2011年5、6月份,马宜玉的侄女因为公司需要资金周转,找马宜玉帮忙,他便想让陆某兑现之前承诺的好处费,遂提出“借款”30万元。陆某随后心照不宣地向其侄女账户转入30万元。
关照下属提拔,收“拜年费”
起诉书显示,2009年~2011年每年春节期间,时任肥东县公路站站长的宋某为感谢马宜玉在担任肥东县交通局局长期间对自己职务上的提拔,以“拜年”为名,3次共计送给他8000元。
原任肥东县交通局党委委员、肥东县汽车运输公司经理、肥东县交通服务中心经理的王继宏,为感谢马宜玉在担任肥东县交通局局长期间,对肥东县汽车运输公司经营、监管等方面给予的关照,在2009年春节后,以“发奖金”为名送给他9600元,此后,又先后送给他1000美元、1000澳元。
听说有人“举报”,退受贿款
据了解,马宜玉收受的受贿款,主要用于个人消费或借贷等投资经营活动。2013年10月~11月,安徽省委巡视组对肥东县进行巡视期间,马宜玉听说有人向巡视组反映其有关违纪、违法问题,担心自己受到查处,遂于去年11月,安排其侄女退还了王某某46万元,退还陆某30万元。
去年12月4日,马宜玉归案,在接受调查期间,他检举、揭发了王继宏涉嫌受贿的线索。同年12月31日,他主动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