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私自购买150份水费收据,混杂在从单位领取的正规收据中使用,先后向2260户居民及26家企业收取水费,2年时间一共挪用水费达125万余元。记者昨日获悉,被告人徐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贪污罪一审获刑16年,目前已上诉至合肥市中院。
35岁的徐某,合肥人,大专文化。一审法院查明,徐某自2011年8月担任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事业发展公司桃花工业园水费代收点管理员、收费员,负责收取辖区卧云小区2206户居民、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二厂)等26家企业水费。徐某通过路边小广告,找人私刻公司印章,并花了2000元印了150本假水费收据。这些收据徐某都开给了居民,案发前还剩下大概四本。
据检方指控,2011年8月至2013年9月,被告人徐某使用假的水费收据,自己或委托他人开具收款收据,混杂在单位领取的271本正规收据中使用,从收取的82万余元居民水费中挪用55万余元,从辖区26家企业以现金方式交纳的水费中挪用69万余元,一共挪用125万余元。
此外,徐某还采取开具“大头小尾”票据方式,将二家单位分5次交纳的水费共计7万余元,改为172.6元,贪污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