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省工商局今年第二季度组织对蚌埠、淮南、六安和合肥市等市场上销售的液化石油气进行了省级质量检测。检经测人员抽查发现,一些充装单位在液化石油气中掺假,被检出二甲醚含量不合格。
所谓二甲醚,是一种新型清洁替代能源,用途非常广泛,可以作为民用燃料、车用燃料和工业用燃料。正常情况下,按照液化石油气工艺生产出的产品,是不含二甲醚的。那么,二甲醚是怎样掺入液化石油气的?“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二甲醚成本低廉,个别充装单位便打起了‘混合气’的主意。”省工商局检测人员介绍,市场上二甲醚的每吨价格比液化石油气便宜1000多元,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混合气”,是商家图赚钱、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在液化气中掺入二甲醚,消费者使用的这种“混合气”,会不会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省工商局检测人员表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液化石油气中不能掺混二甲醚,否则会对液化气钢瓶、垫圈、软管等造成腐蚀,引起泄漏甚至引发火灾爆炸事故。二甲醚是有毒气体,吸入后可引起麻醉、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