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滁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市建市以来的最大毒品案,王某、陈某、李某、“萍姐”等4人出庭受审。
出生于安徽明光的王某,刚刚30出头,长期居住在广东佛山。2013年7月22日,王某在东莞市石碣镇某酒店以60万元的价格从“上线”李某处购买了毒品5008.3克。7月23日,专程从合肥赶去的陈某和王某在石碣镇一洗车行见面,交易该批毒品。
5公斤毒品上了陈某的车后,为了安全起见,由王某驾车在前面开道,陈某驾车紧随其后。当天晚间,经过长途奔袭,1200多公里的路程已经开了大半,眼看离合肥越来越近。陈某在到达高速公路宿松境内收费站时被民警当场擒获,警方从其后备箱内现场搜获5公斤多冰毒和少量其他毒品以及管制刀具。
本来在一路上和后车频频联系的王某,在快到合肥时,发现陈某的电话怎么也打不通了,惊慌失措,落荒而逃。2013年8月3日,获悉王某下落的滁州南谯警方将其抓获。经查,从2013年3月起,王某在东莞多次从李某处购买冰毒,之后贩卖给陈某,涉案毒品达9公斤多。这些毒品除在合肥销售外,还通过江苏南京的“萍姐”销往南京等地。
昨日庭审现场,本来在毒品交易中亲密无间的几名嫌疑人,在庭上却开始相互推脱责任。除陈某对主要案情不持异议外,王某等3人都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予以全部或者部分否认,王某更是称,他和陈某从小就认识,二人之间的百万元资金往来只是“借贷”关系,并非毒资。
由于案情重大,情节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