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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0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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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修订 政务中心窗口工作规程

 

星报讯(姚德勇 记者 王涛)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教育厅窗口建设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和省政务服务中心有关规定,省教育厅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印发了《安徽省教育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规程》。

据悉,修订后的“工作规程”包括“总则、工作设置、工作程序、人员管理、工作规范、处室(单位)职责、监督考核、附则”等8个部分,共计30条。其中,结合多年窗口工作实际,对窗口“工作程序、人员管理、工作规范、监督考核”等四个部分内容更加充实、更加精细、更加具体,突出体现了“窗口工作是省教育厅效能建设和政风建设的集中体现,工作人员要坚持规范、便民、高效、廉洁的服务宗旨,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等原则,认真履岗尽责,做好窗口工作”的政务服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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