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市场星报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合肥市正式公布了房地产中介行为考评标准。
按照规定,合肥房产经纪机构或分支机构未取得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擅自执业的;或在取得资质证书之日起30日内,未在合肥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的,扣除最高分6分。经纪人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的,直接“下岗”,收回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