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市场星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6月,省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7806元。从2014年起,以省统计局发布的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因此,我省将对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进行统一调整。
根据省人社厅规定,以本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984元。
职工月平均收入超过本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1952元。以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