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重度抑郁症的男子陈某,在合肥步行街买来一把25厘米长的刀具准备自杀,在自杀前,他却在街上随机选择一名女子并将其捅死。归案后,他给出的杀人动机竟是:“没勇气自杀,想先找个人练练手。”
9月24日下午,在合肥市中院的法庭上,被害人的七旬母亲泣不成声,跪地请求法官公正审判,严惩凶手。
没胆自杀,男子捅死陌生女“练手”
被告人陈某,31岁,凤台人,中专文化。庭审中,他寡言少语,只表示自己十分后悔,捅人时脑袋一片空白。
市场星报记者了解到,去年11月11日,情绪低落的陈某不堪压力一心想了断自己。当晚,他在小饭馆喝了半斤白酒,然后从合肥步行街买来一把长25厘米的刀具。为给自杀壮胆,他决定先找个人“练练手”。
于是,他在街上到处闲晃,直到12日凌晨,他来到合肥北一环附近的某宾馆,以住房为由叫醒了宾馆老板娘王某。在看房间时,陈某趁其不备,突然举刀刺击王某左胸处,致王某受伤,并逃离现场。
捅伤人后,陈某返回租房处吞食了安眠药与农药,因身体难受拨打了120求助,后被医院抢救生还。不幸的是,当日4时许,受害人王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陈某患有双向情感障碍,案发时及目前为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重度抑郁发作,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受害人七旬母亲跪求严惩
受害人王某是一家宾馆的老板娘,殒年36岁。法庭上,王某的七旬母亲伤心欲绝,跪在地上哭着求法官公正审判,严惩凶手。
据受害人亲属透露,王某为家中唯一的女儿,父亲早年去世,母亲辛苦将其养大。之后,王某与现任丈夫结婚,并育有一子,本是美满的家庭,却遭来意外的杀身之祸。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让王某的母亲难掩悲伤。她说,女儿不明不白的就死了,孙子才12岁,太可怜了。
原告代理人当庭表示,要依法追究被告人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同时还提出了66万余元的民事赔偿。对此,陈某也表示愿意尽一切力量赔偿受害人家属。
检方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持刀杀害王某,致受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陈某作案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本案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