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浙江浦江网友“骑小轮的大伟”发了一条微博,引来众多网友关注:“为了政策,我也算是拼命了!对将来的儿子说一句:放心中考吧,爸已经帮你拿到加分政策了!”这条微博的背景是,早在今年7月,浦江县出台政策,无偿献血超过4000毫升,直系子女参加中考可获得加分。其中,献血超过8000毫升加3分。(9月24日《钱江晚报》)
毋庸置疑,无偿献血是一项善举,理应在当今社会得到倡导和褒扬。问题是,激励无偿献血,应严格按照义务献血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能“自选动作”太多。很显然,浙江浦江将无偿献血与中考挂钩,是一种不合理的“自选动作”。从小处讲,放大了义务献血者的利益,却损害了平等考试的公共利益;从大处讲,是有关部门“血荒”之后病急乱投医的表现,是在向社会和公众转嫁“血荒”责任。
不可否认,“血荒”已成为全国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这固然同公众献血积极性不高有关,但也暴露出了一些地方在执行义务献血法上存在诸多弊端。一方面,有关部门对无偿献血的宣传不到位,导致许多人不愿也不敢献血;另一方面,无偿献血制度本身存在一些缺陷,如无偿献血与输血费用的高昂,形成极大反差,也消弭着民众无偿献血的积极性。
如此语境下,实行“献血加分”政策,显然让公平“失血”。一方面,在加分利益的驱使下,一些父母为了子女的未来,可能会不顾一切地盲目献血,损害自己的身体健康。另一方面,一些父母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无偿献血,子女因此也无法享受到中考加分政策,这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种不公平。再者,中、高考加分政策,已经饱受公众诟病,要求取消加分政策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与其让义务献血者享受一些损害教育公平的“加分”特权,拿无偿献血绑架公共利益,不如首先完成好义务献血法“规定动作”,进一步完善义务献血激励机制。
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在支持和激励无偿献血上有所作为,而不是一味地拿无偿献血去绑架社会和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