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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9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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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机构也可获建设经费资助

叶翔 记者 赵莉
 

星报讯  市场星报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推出政策,允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老年公寓、养老院、护养院等申请建设经费,经民政、财政部门筛选审核后,130家社会办养老机构、414个社区养老服务项目、5家社会办养老机构贷款贴息项目符合此次申报条件,拟予资助。

省级对承接集中住养服务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照每张床位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对承接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按照开展的实际服务项目、服务人次、服务质量,给予服务补贴;对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按照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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