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无信报箱 将不予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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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无信报箱 将不予验收备案
小小信报箱,或将决定整个小区能否验收
王世鑫 星级记者 俞宝强
 

新建小区里,没有信报箱,这一看似不是“问题”的问题,今后,或将决定整个小区的“命运”。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上,省邮政管理局局长方晓潜作了关于《安徽省邮政条例(草案)》的说明,其中规定,新建住宅没有信报箱将不予竣工验收备案。

新建小区有无信报箱决定能否销售

“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规定配套建设信报箱,导致用户迟迟不能通邮……”据方晓潜介绍,当前,我省邮政业发展存在不少突出问题。

《条例(草案)》规定,城镇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建筑工程,应当每套住宅配套设置信报箱。信报箱纳入住宅建筑工程统一规划、设计和施工,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住宅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将信报箱工程列入验收范围,建设单位在办理备案验收时,应提交邮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允许使用文件,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予以验收备案”。这就意味着,一个看似小小的信报箱,或将决定整个新建小区能否销售。

严禁暴力野蛮分拣快件

《条例(草案)》规定,快递企业违反规定露天分拣,以抛扔、踩踏等方式野蛮分拣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草案)》还明确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营业场所和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实行安全监控,防止邮件、快件在寄递过程中短少、损毁、丢失。监控设备应当全天24小时运转,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0天。

发现寄递违禁物品须报告

《条例(草案)》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收寄、分拣、投递等过程中发现用户寄递国家禁止寄递的物品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应当要求用户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

快递企业若违反规定,对用户未能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予以收寄,或者未按规定保存安全证明和收寄记录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草案)》中要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并向社会公布调查评价结果。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信箱,接受用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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