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毋保良,原萧县县委书记,一个人落马,引发当地官场、商场强震。9月22日,市场星报记者获悉,“毋保良受贿案”中最大行贿数额的单位及负责人被提起公诉,该笔行贿款高达900万元。此案将于近日在合肥市中院公开审理。
土地竞拍前,县委书记“泄密”底价
自2012年3月被“双规”,原萧县县委书记毋保良案经历了漫长的司法程序。近日,安徽省高院最终裁定维持原判:对毋保良非法收受他人1900万余元财物,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毋保良受贿案”中,法院共认定78起受贿,最高的一笔行贿款来自当地的一家开发商——宿州华安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华安公司”)。
2008年8月左右,萧县老汽车站地块拍卖前,被告人吴某、周某两人已提前得知该地块的标底价,并成功中标。而吴某、周某之所以能够中标,则是因为毋保良的“暗中相助”。
经依法查明,在该块土地开拍前,两被告人通过姜某(另案处理)从毋保良处获知该地块拍卖标底价,成功中标后获得了该地的土地使用权。
开发商“进贡”900万元好处费
2009年2月,49岁的吴某注册成立华安公司,并将萧县老汽车站地块使用权变更到华安公司名下开发,吴某担任董事长,负责该项目全面工作,周某任副董事长,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拆迁安置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
此后,毋保良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售房预售许可证等问题上给予帮忙。为感谢毋保良在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开发及其他事项上给予的诸多便利和帮助,周某和吴某经与姜某商量,将该项目测算纯利润的20%作为好处费送给毋保良和姜某。2009年至2010年,吴、周两人分三次委托姜某共计送给毋保良900万元。
检方认为,被告单位华安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币900万元,被告人吴某、周某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