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安徽某公司驻外销售总经理利用职务之便,将一客户的购机款以另一客户的名义上报公司,骗取公司1辆宝马车。昨日,市场星报记者获悉,经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何某因职务侵占罪被蜀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何某,安徽某公司驻外销售总经理,负责工程机械销售、货款收取等工作。2011年3月,该公司在合肥举行了全省促销活动,“重头戏”为交定金抽大奖。
为拉近关系,他邀请了客户朱某参加活动,按规则,必须缴纳购机定金4900元。刚购买了1台挖掘机的朱某表示没钱,何某便自掏腰包,以其名义交了定金。岂料,朱某抽中了特等奖宝马车1辆,然而按规则,抽中特等奖后必须再买一台挖掘机才能兑奖。
何某想到宝马车可折现20.5万元,自己稍微“操作”一下,便可从中赚取差价。2011年8月,客户王某从其手中购买了1台挖掘机,他当即将与王某的销售合同改为与朱某的合同,并以朱某的名义上报给公司,从而使其满足了兑奖条件。
去年6月,何某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