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地吐痰、出租车拒载、电动车闯红灯和逆行……南宁市15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的《南宁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办法(试行)》将87种失信行为列入城市管理失信惩戒范围,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个人、单位将面临104项分类惩戒。(9月21日新华网)
每个人都不可能脱离群体生活,尤其是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不仅要为自己负责,自己的行为也随时会影响到他人,所以也需要为整座城市负责。自己随地吐痰,破坏了环境卫生,增加了环卫工人负担,还极可能带来病菌的滋生,影响他人健康;而不守城市管理的信用,便可能起到坏的带头作用,让别人也纷纷变得不守信用,影响社会秩序,给城市“添堵”,给城市管理带来莫大麻烦。
南宁实行的《办法》的一大亮点,便是实行联合惩戒,进入“黑名单”的失信人员及单位,将受到14个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合惩戒,通过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失信惩戒这一城市治理手段从体制内向体制外延伸,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这就如同一些地方对“老赖”的失信惩戒措施。对这些失信行为,进行曝光,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限制,才能让这些本想投机取巧的失信者有所畏惧。或许他们并不敬畏法律和社会秩序,但他们不得不面对自己失信行为后,失信惩戒对自己的全面“查杀”。
虽然南宁建立“史上最严”的对城市管理失信行为的惩戒机制,但这些失信“黑名单”上的失信者如果凭借自己的努力,并不会成为终身耻辱,比如如无新的不良信用记录,并积极通过参与捐资助学、支援灾区、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就可以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市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机构申请信用修复。也就是说这些失信者在经过“凤凰涅槃”、洗心革面之后,照样是一个奉公守法的好市民。
在刚性问责与惩戒面前,城市管理也不乏柔性之处,而给失信者留的“后路”,是给失信者机会,也是为了诚信社会、文明社会的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