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宋戈 马晓峰 记者 曾梅 王旭东) 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及购物卡金额共计41万余元。昨天,市场星报记者获悉,蚌埠市禹会区检察院依法对蚌埠市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原副局长周亮提起公诉,禹会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周亮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相关退交赃款依法予以上交国库。
经查:被告人周亮自2004年5月开始担任蚌埠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财政局副局长,在任职期间,其多次利用职权便利,在项目招投标、工程款的支付、竣工验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或提供便利,并非法收受财物共计4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