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合肥市民政局坚持以效能作风建设为抓手,紧紧围绕“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奋斗目标,积极打造“大湖名城、幸福民政”品牌,服务大局,服务民生,跨越发展,圆满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各项任务。全市民政工作呈现出重点工作创新发展、整体工作全面推进的良好态势。社会组织、社区建设、社会工作和福利彩票发行等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名列前茅,多次受到上级部门表彰。在全市范围内免除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属全省首创。合肥市民政局荣获2013年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优秀责任单位称号和市政风(行风)评议执法监督类第一名。圆满完成了第三次全国社会工作协会工作会议的承办任务,市民政局在大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合肥模式”的社会工作协会行业组织建设和社会工作备受全国关注,受到民政部社会工作司领导、中国社工协会高层领导的一致肯定和称赞。合肥社工协会被中国社工协会授予“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建设创新奖”,全国社会工作实务创新基地落户包河。蜀山区、包河区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社会工作示范区。
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彰显活力
近年来,合肥市民政局积极创新创制,仅2013年就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和制度103件。牵头编制《合肥市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办法(试行)》,出台《关于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编制《合肥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2013-2020)》。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方面,出台了《合肥市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方案》、《合肥市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合肥市五保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实施办法》等六个文件。社会救助方面,出台《合肥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加强。成立法规宣传、民生工程、督查三个办公室和财务核算中心,强化信息宣传、民生工程、绩效考评及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工作例会、周督办、月督查制度;成立窗口审批领导小组,五项业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出台《合肥市民政局“不能办”事项登记报告制度》、《合肥市民政局督查工作评比暂行方案》、《合肥市民政局2013年度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市民政局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合肥市市级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效能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财。实施“1+4”目标考评制度。对全市县(市)区民政局和三个开发区民政工作进行年度分类考核。用规章制度管人管事,有力地推动民政工作整体上台阶。
民生工程扎实推进, 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加大
已累计享受农村低保待遇为1296473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25543.6万元。累计149134人次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含资助参合、参保),支出医疗救助资金7021.5万元。五保供养标准第七次提标,全市五保供养对象41617人,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9923.46万元。肥西县三河镇河口等4所敬老院全部施工建设。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已经建成1300张。推动统一全市高龄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600元)。肥东等4所县级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场所全部投入运行;保障孤儿共计1276人,拨付资金479.63万元;流浪乞讨人员3686人,拨付资金760.6万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149.54万人次,拨付资金4770万元。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共惠及19653户,直接减免殡葬惠民费用1733.23万元。五保对象长期医疗护理保障制度在全市统一推行,今年扩展到城市“三无”对象,累计拨付资金1032.4万元。120个社区“老少活动家园”全部开工建设。
今年1~8月,全市累计享受城市低保待遇为345958人次,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5168.3万元。积极探索低保等社会救助信息双公开制度,《合肥晚报》、《合肥日报》、新华网均进行报道。蜀山区、庐阳区在低保民主评议中实行全程录像,听证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出台《合肥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算办法》和《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备案制度》等文件。出台《关于建立“救急难”工作发现机制的通知》。修订出台《合肥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将社会散居孤儿纳入救助对象范围,提高对农村0~14周岁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的医前救助标准。高新区、庐江县、庐阳区分别出台政策,正式启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临时救助3609户,支出451万元。积极创建全国和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选点布点。及时下拨第一、二批救灾款704万元和160万元,共救助受灾人口10.8万人次。
社会管理工作创新不断
合肥市民政局探索街居体制改革,推广“两委两站多中心”组织架构,进一步扩大包河区区直管社区的改革覆盖面。出台文化类、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今年以来,全市直接登记社会组织183个,占新登记总数72%,共建成207个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和5个孵化园基地。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初步形成具有时代特征、省会特点、合肥特色的社区服务管理新格局。市政府高规格召开全市社区建设暨网格化管理现场会,明确了今后5年社区建设工作总体思路,并就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提出要求,目前全市共设立6595个网格,有网格责任人11365人。试点推行“两委两站多中心”组织架构,包河、蜀山区基本实现全覆盖。在部分区探索推进服务管理扁平化。顺利完成社区“老少活动家园”和“智能化便民服务亭”民生工程建设任务,扎实开展城乡标准化示范社区建设,一批社区达到省级精品(示范)社区水平。加强顶层设计,编制完成《合肥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4-2020年)》,在全省属首创。指导肥西县(试点县)及11个试点乡(镇)、90个试点村启动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福利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会同财政等部门先后出台《合肥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合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价格、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指导意见》、《合肥市调整六十年代精简下放职工生活救助标准的通知》等8个文件,为养老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提供了政策依据。完成对11家养老机构的行政许可。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办和运营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20万元、3万元。民办养老机构收住低收入、重点优抚对象等老人的床位运营补贴标准提高到1500元。流浪乞讨人员县(市)区三级救助网络建设积极推进。挂牌设立市级未成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在庐阳区开展困境儿童救助试点工作。老年人优待证办理下放至乡镇、街道,取消户籍区域限制。启动全市第二轮“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认真落实
2014年“两节”期间,市四大班子领导为驻肥部队官兵送去了慰问品和慰问金约140万元。各县市区春节期间相继开展了走访慰问驻县区部队活动,共送出慰问金215万元。共慰问困难优抚对象1896人,送去慰问金约110万元;临时救助困难重点优抚对象3400人,发放救助款136万元。
市民政局局长张炜表示,今后民政工作将继续坚持以效能作风建设为抓手,争取在年内市、县两级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建设100%完成。继续在乡镇(街道)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创新体系,完善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成立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合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争取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探索“两委两站多中心”等社区组织新模式和以减少管理层级为内容的改革试点。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社区服务品牌,总结提炼社区建设“合肥模式”。
要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体系
出台《合肥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合肥市民办养老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合肥市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指导意见》,完成合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调研报告并呈报市政府。建立养老机构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制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办、运营补贴的评估工作。启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工作。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力争完成巢湖市和庐江县地名规划工作。组织完成部分区划调整后涉及变更的8条界线的勘界工作。组织编制《合肥市市辖区行政区划图》和《合肥市行政区划图》。倾力打造“大湖名城、幸福民政”品牌,使全市的民政民生工作让百姓满意、让政府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