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一名男子发现孩子非亲生,遂与妻子离婚。可生父无力抚养,生母下落不明,6岁孩子的抚养成了问题。
在血亲和非血亲之间,安庆的吴大爷做出了另一种选择。经过安庆市迎江区法院的法官们多重努力,最终非血亲的姥爷同意抚养6岁的外孙。
孩子非亲生 养父向亲生父亲索赔
“爷爷,你不要丢下我,你不要丢下我!”2014年4月15日上午,在安庆市迎江区法院执行庭内,一个孩子的哭喊声,刺痛了每位在场人的心。
6岁的周亮亮坐在执行庭办公室里,他的亲生父亲不愿带他一起生活,亲生母亲又不知去向,而一直疼爱他的爷爷,现在又准备通过法院把他交给其亲生父亲,这一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数年前,周文宇和吴丽珍结婚,婚后不久,一个男婴呱呱坠地,他就是周亮亮。可是,随着年龄增长,周文宇逐渐察觉到,周亮亮可能不是自己亲生的。他通过DNA亲子鉴定发现,周亮亮确实非亲生。经过反复询问,周文宇才知道,这个孩子是妻子吴丽珍与情人李强所生。
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周文宇无法面对现实。今年3月,周文宇与吴丽珍通过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可孩子谁来抚养?
在判决离婚前,李强曾就孩子抚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向周文宇出具一张30万元的欠条。但李强并未兑现承诺,周文宇又将李强告上法庭,李强同意抚养孩子,但不同意兑现承诺给付的费用。法院最终判决李强应履行承诺,向周文宇支付余款25万元,孩子由李强抚养。
生父已有家庭 不愿意再接收孩子
然而,李强始终没有履行这25万元的抚养费。
周文宇的父亲周大爷很是犯难,恰恰在这个时候,吴丽珍又失去联系,下落不明了。曾视周亮亮为掌上明珠的周大爷经过痛苦抉择,将孩子带到辖区所在地的迎江区法院,希望通过法院把孩子交给李强,督促他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执行庭法官劝导周大爷夫妇,希望他们在案件处理好之前继续带孩子一起生活,法院会尽快处理,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周大爷夫妇本来就舍不得突然之间丢下孙子,在法院工作人员的一再劝说下,同意暂时带孩子继续生活。
法官首先找到了李强,经了解,李强是安庆市某单位职工,但因生活作风问题受到严肃处分,单位只保留其职务,每月收入也不高,而且他自己也有家庭,育有两个孩子。
李强表示,愿意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但囿于现有家庭的压力,无法将周亮亮带在身边一起生活。
执行法官在充分走访李强的单位、社居委,与其现任妻子谈话后,综合考量认为,如果执意依照判决书将小亮亮交给李强,并不利于小亮亮的健康成长。
生母下落不明 原来姥爷竟也非血亲
法官们认为,集中力量尽快找到孩子的生母吴丽珍是最好的办法。
通过周家人提供的电话号码,法官联系到吴丽珍的父亲吴大爷。让人想不到的是,远在宁波打工的吴大爷对女儿的事全然不知,他向法官提供了老家以及他目前的地址。
在获得这两个地址后,法官兵分两路,一路赶往吴丽珍老家安庆潜山县,一路赶往宁波。
法官赶到潜山县并没有找到吴丽珍,通过走访邻居和当地村委会、派出所,法官了解到吴丽珍并不是吴大爷亲生女,而是吴大爷当年收养的。
赶往宁波的法官在一个工厂里见到了吴大爷。吴大爷告诉法官,吴丽珍有一个姐姐在佛山打工,她有可能和姐姐在一起。
法官又根据吴大爷提供的地址赶赴佛山市,最终在一个工厂里找到了吴丽珍的姐姐。可她告诉法官,她现在也找不到吴丽珍,但是愿意配合法院做吴大爷的工作。
法官赶回宁波再次找到吴大爷,和吴大爷一起回到安庆。次日一早,法官就将周大爷夫妇和吴大爷召集到一起进行协商。周大爷夫妇的想法是,尽快将周亮亮交给吴大爷,然而吴大爷向办案法官说明自己抚养周亮亮的确存在太多困难,态度犹豫。办案法官几番努力依然无果,小亮亮的抚养归属似乎走入了绝境。
开学在即 姥爷最终接走小亮亮
离开学日子越来越近了,办案法官心急如焚。
执行法官再次找到吴大爷,经过一番交谈后,吴大爷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虽然吴丽珍是其收养的,但是和亲闺女一样,自己也很喜欢外孙周亮亮,但无论从经济上还是精力上,抚养都存在太多的困难。
不过吴大爷也提出,如果李强能够一次性支付3万元的抚养费,自己有能力也愿意抚养。了解了吴大爷的想法,执行法官又单独约谈了李强,转达了吴大爷的想法。
但此时,李强却表示自己经济上也不宽裕,拿不出3万元。经过法官几番劝说,李强最终答应一次性支付3万元的抚养费。
次日,法官把吴大爷和周大爷夫妇召集到一起进行商谈,同时和他们商量亮亮的户口变更问题。法院及时联系公安机关协调解决亮亮的户口变更,以保障其能够及时入学。最终,吴大爷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外孙办好了户口变更手续。随后,吴大爷在法官的陪同下,到周大爷家中接走了亮亮。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