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法庭上,合肥“房叔”方广云的女儿、女婿高呼冤枉,夫妻俩否认与父亲方广云合谋骗房的违法行为,表示都是父亲操办好才知道的。二人还表示自己不构成贪污罪,一审量刑5年过重(本报曾报道)。昨日,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该案已做出终审裁定。
经审理查明,2005年底,范某、方某与方广云经事先合谋,并相互勾结,通过方广云负责土地征收安置人口资格认定、安置费审核等职务便利,三人分工实施违规转移户口、虚假办理拆迁安置相关手续等,骗取拆迁安置房及拆迁补偿费,价值共60万余元。
范某、方某一审因贪污罪各获刑5年,没收个人财产四万元。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上诉人范某、方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共同犯罪中,两名上诉人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
本案涉案数额达60万余元,论罪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原判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以及上诉人系从犯,有自首情节,且能退还涉案赃物等情节业已减轻处罚,一审量刑并无不当。据此,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裁定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