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省物价局发出通知,我省将在12月底前,以市、县为单位,建立本地区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纳入清单的收费项目包括: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社会组织收费、商业银行对公业务收费以及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等。
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从即日起,由市、县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先行开展自查自清。
经过审核确认的收费清单,列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对象、服务标准、监管责任等,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有关媒体等予以公开。各地会将本地收费清单范围内的收费事项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并纳入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