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借女友身份信息注册“空壳”公司,没有实际办公和生产场所,没有实际货物交易,却在半年内对外虚开76份增值税发票,价税额合计831万余元。得知事情将要败露时,男子赵某欲用30万元作为“好处费”,让合伙人帮其顶罪。9月1日,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赵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获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据了解,赵某,安徽巢湖人,42岁。
2011年4月,他以女友王丽(化名)的身份信息注册了巢湖市鹏辉服饰有限公司(下称“鹏辉公司”),在没有实际办公和生产场所,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增票。
检方查明,2011年10月至2012年5月,鹏辉公司先后虚开销项增票76份,价税合计831余万元,税额12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