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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对受骗大学生 进行“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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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对受骗大学生 进行“二次伤害”

□杨朝清
 

开学在即,正当同学们高高兴兴准备迎接新学期时,重庆医科大学的大四学生小文(化名)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一万多元学费,不到一小时就被路边残棋摊骗走,让小文陷入两难。(8月31日《重庆晚报》)

这个暑假,大学生因为风险防范意识淡漠而遭受人身、财产不法侵害的案件层出不穷。这一次,一位男大学生被并不高明的街头骗局所蒙蔽,既遭遇了物质上的经济损失,也承受了精神上的挫败感和失落感。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在骗子们欲擒故纵、虚与委蛇、金蝉脱壳的精湛演技和利益合谋面前,缺乏人生阅历和社会经验的小伙子不幸成为受害者。

然而,面对受骗大学生,公众舆论要么情绪性地指责他“太傻了”、“太幼稚”,要么将此归咎于大学防骗教育的缺失,甚至有人建议要给大学生开设防骗课程;这样的形式关切,很可能会对受骗大学生造成“二次伤害”,让大学生群体“躺着中枪”。

大学教育不是万能的“创可贴”,不能大学生出现某个方面的问题就开设某个方面的课程。在现有的大学教育中,包括防骗教育在内的安全教育通常都是重要内容;可惜的是,“纸上得来终觉浅”,一些大学生对风险社会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和警惕,直到上当受骗才追悔莫及。

英国教育家亨利·纽曼曾如此阐释大学教育的应有之意:“提高社会的思想格调和公众的智力修养,纯洁国民情趣。”下棋原本是一个生活情趣,一旦裹挟了太多的功利和算计,就可能迷失了方向。更进一步说,人必须为自己的疏忽和过错承担代价;尽管一万多元钱的“学费”有些残酷,但如果小文能从中吸取教训,也未尝不能坏事变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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