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 马冰璐) 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受贿9.65万元,用于支付妻子的医药费。昨日记者获悉,被告人唐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3年,唐某利用担任马钢(合肥)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造价员,负责工程项目预算决算的职务便利,在妻子患病期间,先后收受某项目负责人李某所送现金3.5万元及银行卡一张(存有现金5万元),为其在工程预决算方面提供帮助。此外,他还收受承接某工程的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夏某所送现金1.15万元。唐某所收受钱财用于支付妻子的医药费。2013年9月,他向检察机关退出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