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委向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中,公布了对茂名领导干部系列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嫌行贿买官人员159人的组织处理结果。(8月17日《京华时报》)
官场不是商场,公权不能买卖,这本是现代社会权力运行的逻辑起点。可在茂名的官场图谱中,公权不但可以成为商品进行明码标价的买卖,甚至还异化成了一条升迁必须通过买卖的隐性规则。剥开这一恶性循环的初始链条,我们便不难发现,这置身于买官卖官规则中的官员们,他们的得逞,其实都源于错乱而又失序的权力授予方式。
在一些地方,处于权力金字塔顶端的一把手,往往对其属下的权力分配有着绝对的话语权。一个人在官场上的命运,往往不是通过自己的努力程度、群众的评价结论来体现,而是通过上级领导的“个人想法”来定夺。这个时候,只要下属明白领导的“想法”,并投其所好,一些领导便会绕过正常的升迁程序,通过各种手段完成买官者获得升迁的目的。这其实也是买官卖官现象得以盛行的根本原因所在。
或许有人会问,在人事调动上我们也有《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什么买官现象还如此猖獗呢?这其实并不难理解。在一个整体溃烂的官场环境中,如果处于权力末梢的人都对这些规定置若罔闻,那么其效仿者必趋之若鹭,当大家都心照不宣地形成某种默契后,很多成文的规定便会退到底线之外,取而代之的,便是领导权力下的命令话语。
要根治这样的痼疾,加强民众监督、加大反腐力度当然是重要的一个方面。而最根本的,乃是通过制度的推进作用,来监督当下权力的授予方式。只有当权力的获得不是由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协商授予时,买官现象才会失去最原始的推动链条,而由此衍生的权力积弊才会得到根本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