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针对合肥上半年价格投诉举报中的种种问题,合肥市物价局特意公布一系列价格政策,强调凡未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拆迁安置小区、单位自管小区的物业管理都可自行协商物业费。
老旧小区、拆迁安置小区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实行物业收费管理。未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住在小区、单位宿舍、业主自行组织的物业管理,可自行协商,并在物业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的指导下具体实行。物业服务收费以房屋产权证登记的性质计收,属住宅性质的物业执行政府指导价标准,属商业办公性质的物业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