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在业界通称为“新国十条”。保险业“新国十条”明确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频发。8月3日,云南鲁甸县又发生了6.5级地震。事实上,多方人士早就呼吁,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已经刻不容缓。
政府救灾有限兜底
保险业“新国十条”指出,要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同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这一顶层设计或将加速巨灾险布局速度,改变国内自然灾害尤其是巨大灾害的救助体系。
“‘新国十条’明确了中央财政支持和巨灾保险基金两项关键内容。”中科大管理学院副教授张瑞稳表示,“巨灾保险基金将是整个制度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平台,可以确保制度建设的规范性和系统性;可以统筹管理,实现偿付能力的放大作用。此外,还可以作为对接中央灾后重建资金转移支付的平台。”
“‘新国十条’将改变目前自然灾害救助体系的格局,政府一手包揽会变为责任明确、有限兜底,商业保险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张瑞稳说。
应尽早出台相关法律
根据保监会对巨灾保险的规划,今年将主抓制度设计、试点及积极推动立法三件事。张瑞稳说:“相关法律是根本,在制度建设初期,国家对巨灾保险一定要多支持。”
“相关法律应尽快出台,对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架构、运行方式、管理模式、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等进行明确,并以此规范全国的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张瑞稳特别指出,“偿付能力‘回调机制’的安排必须以法律作为保证,解决不了偿付能力问题,巨灾保险制度就是空壳。”
省城保险业人士陈兵则表示,“各家商业性保险公司目前已经为市场提供了一些解决方案,一些工程险和财产险,其实已经包括了地震、台风这样的巨灾保障因素,可以作为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