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9日,创兴资源发布的一则“奇葩”公告引起市场的骚动。该公告不仅充满了带着强烈个人情绪的词汇“恶意报道”、“背后操纵”、“小人”、“躲在暗处”、“阴险、狡猾”、“恶势力”等。而且该公告还竭力为公司前任董事长兼创始人陈榕生先生平反昭雪、歌功颂德,堪称是“史上最富有感情色彩的公告”。这则“奇葩”公告风波随着上交所随后的介入而得以平息。
如今三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8月8日,上交所终于就创兴资源的“奇葩”公告事件作出处理。上交所对创兴资源予以通报批评;对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长陈冠全,时任董事兼执行总裁顾简兵、黄福生,时任董事周清松,时任独立董事毕凤仙,时任总裁刘正,时任董事会秘书陈海燕予以通报批评。
一度在市场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创兴资源“奇葩”公告一事也许可以就此告一段落了。但面对上交所给出的“严厉查处”,笔者始终有一种如刺在喉的感觉。虽然说这样的处理结果其实早就在市场的意料之中,但当这种处理结果最终公布的时候,投资者终究还是难掩内心的失望。
上交所对创兴资源的通报批评明显是一种挠痒痒。特别是对于A股市场这个大染缸里浸泡出来的上市公司来说,这样的挠痒痒力度也不够。这就难怪创兴资源的“奇葩”公告为什么盛开得这么鲜艳了。
当然,就创兴资源的“奇葩”公告来说,算不上罪大恶极。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法定信息披露渠道的一种滥用,把法定信息披露与媒体之间的纠纷混为一谈。因此,市场没期望管理层把创兴资源一棍子打死。但创兴资源滥用信息披露直通车发布渠道,明显破坏了信息披露的严肃性,也暴露出公司治理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所以对创兴资源的“奇葩”公告事件只是给予通报批评,如此轻描淡写,这又如何能给当事人以及后来者以教训与警示呢?又如何能保证信息披露的质量呢?对公司及当事人处以罚款、认定有关独董与董秘为“不合适人选”应是不过份的。
因此,就上交所对创兴资源的“奇葩”公告事件的查处来看,其查处结果同样“奇葩”。中国股市因此成为“奇葩”盛开的地方,成为世界股市中的一朵“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