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中纪委公布,天津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正接受调查。消息称,武或涉嫌利用专利在天津交通领域牟取不正当利益。据报道,武长顺申请了35项专利,多与交通领域相关,其名下信号灯遍布天津。(8月11日《新京报》)
“发明家”、“学者型官员”、35项专利、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专业论著10余部……在没有确凿证据表明这些光环的虚假性前,他的这些“成绩”还是应该承认的。但借助个人的身份与地位,在“自己的”领域进行推广应用,这就是专利应用的“怪胎”了。我们在痛恨腐败的同时,难道不应该对专利制度深刻反思吗?
武长顺的专利及其衍生价值告诉我们,中国现行的专利制度已沦为部分人腐败的工具,这无疑是专利制度之殇。据报道,原重庆公安局长王立军曾发明多达150项专利。腐败无孔不入,不健全的专利制度也会成为它们蚕食的对象。专利制度的缺陷,成为一枚“有缝的蛋”,自然会吸引腐败的“苍蝇”。
“专利大国”实至而名不归。从2011年开始,我国成为全世界专利申请量第一大国。2014年是专利法颁布出台30周年。不可否认,30年来,专利制度在我国从无到有,对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功不可没。但是,除了存在量变与质变的落差外,还存在着专利品质的低劣与制度伦理的沦陷,后者更关乎中国专利制度的健康发展。有必要从“武长顺的专利”中汲取教训,修复与完善专利制度,堵塞腐败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