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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学费中大奖”不应该只是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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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8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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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学费中大奖”不应该只是传说

□王传涛
收获 王恒/漫画
 

8月6日下午,沈阳进行地税发票2014年第八期摇奖,结果显示:一等奖,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开票时间6月16日。据辽宁广告职业学院相关负责人刘老师介绍,学校是7日从税务部门获知中奖消息的,校方立即与沈阳市地税局取得联系,核实无误后,立即给中奖学生打电话报喜。据了解,该在校大学生家境贫寒,得知消息后,还以为是诈骗电话。(8月10日《京华时报》)

交5800元学费,中80万大奖——这种故事听起来就像传说。更多的人,听说过或经历过的中奖故事可能仅仅在于“中了5块钱”的发票奖。不过,奖金无论是多是少,哪怕是吃方便面吃到了卤蛋,都会给人一定的意外和惊喜。至于寒门家庭,能够因为这80万奖金实现发家致富,改善生活质量,则也算税务中奖机制的另一份功绩。

不过,遗憾的是,许多城市都取消了“有奖发票”。“中奖发票”已经逐渐成为了整个社会的“国民记忆”。至于取消“中奖发票”的原因,相关部门之前给出过一些解释,比如,现在国民的纳税意识已然提高了许多,而且,已经经过了“费改税”时期的阵痛;再者,当下的纳税机制已经越来越完善,只要开发票,纳税就会自然而然地发生。因此,之前用物质奖励、设立“中奖发票”等方式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做法,已然没有那么必要了。

笔者要说的是,税收的基本原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中奖发票”其实是一种非常实际的回馈纳税人的形式。如这位大学生一样能够让家里脱贫,则可谓“中奖发票”的积善积德;而即便是小额奖金,也会让中奖的纳税人感觉到自己是被眷顾的幸运儿,幸福指数也会陡然上升。如果仅以现实因素继而取消“中奖发票”,则功利十足,甚至还有点过河拆桥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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