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记者从发改委获悉,自7月21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8月4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7月21日调价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
根据规定,8月5日0时起的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