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3年,全省共有幼儿园6075所,学前教育资源有效扩大。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省教育厅研究制订了《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该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类幼儿园,是规划、设置、评估和管理幼儿园的依据。
幼儿园不能与集贸市场毗邻
在建设方面,按照《标准》规定,幼儿园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应避开输气管道、交通干道及高压供电走廊等;幼儿园不应与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包括: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垃圾场及污水处理站,生产经营和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等;幼儿园应有独立安全的园舍、院落和出入口,不得与居民住宅或其他非幼儿园建筑物共用、混用或连成一体。
幼儿园房舍建筑应在三层及以下,符合当地抗震设防的建设要求;室内外设施设备坚固耐用、光滑无棱角;装饰要符合环保要求,采光和通风性能良好;护栏应不低于1.2米,电源插座应安装在1.7米以上儿童不能触及的位置。
共用活动场地要配备30米跑道
幼儿园设施设备应适应不同年龄幼儿身心发展水平和个体差异,满足保育、教育和幼儿自主活动的需求。
在室外设施设备方面,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应分为共用活动场地和分班游戏场地。共用活动场地应配备各种组合玩具以及嬉水池、玩沙池、种植园地、饲养区及30米直跑道等设施。嬉水池蓄水深度不超过0.3m,面积大小与办园规模相适应。沙池深为0.3~0.5米,池中沙不得使用工业用沙。
户外大型多功能组合玩具应具有攀、爬、滑、钻、荡、平衡、投掷等功能。
卫生设备包括体检、消毒、外伤处理
室内设施设备,活动室必须满足幼儿开展各种游戏活动和教育活动的需要,有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玩具柜、图书架,有黑板、电化教学设备、键盘乐器等;有足够供幼儿开展各类游戏活动的操作材料及玩具,玩具应当安全、卫生、无毒,并定期更新补充。有适合并满足幼儿阅读的图书。
寝室宜分班使用,配有符合幼儿身高要求的床,每生一床,若需使用双层床,应配备固定式双层床,总高度不应高于120厘米,四周设不低于30厘米的护栏。 应有防暑降温和防寒取暖设备。
保健室应配备必要的卫生保健设备,卫生保健设备包括必要的体检、简易外伤处理器械、常见外用药品和卫生消毒设备等。
专任教师与幼儿比例应为1:15
教职工队伍方面,幼儿园应按照国家和省配备标准配齐工作人员。其中专任教师与幼儿比例为1:15。保育员平均每班配1名,医务保健人员每园一般配1名,幼儿数超过200名的可增配1名。幼儿园教职工应持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受过刑事处罚者、有精神病史者、慢性传染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幼儿园应配备专职保健员;提供膳食的民办幼儿园应按1:80(炊事员与幼儿的比例)配备炊事员,炊事员中至少有1人接受过烹饪业务培训。
城市里办幼儿园 至少要有100万
民办幼儿园申办时,开办经费必须到位,并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开办资产验资报告或银行的资信证明。新开办的民办幼儿园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之和,城市、县城民办幼儿园不少于100万元(流动资金不少于30万元),乡镇所在地民办幼儿园不少于40万元(流动资金不少于10万元),农村行政村或自然村民办幼儿园不少于20万元(流动资金不少于5万元)。
“双语”不得成为幼儿园冠名
在班级人数方面,规定小班(3~4周岁)20~25人;中班(4~5周岁)26~30人;大班(5~6周岁)31~35人。
幼儿园命名方面,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用词规范,须以“×幼儿园”词语格式命名,不得采用其他词语格式命名。
命名不得含迷信或宗教色彩,不得冠以“国际”、“全球”、“中华”、“中国”、“中心”等夸大宣传的词汇,不得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不得冠以“双语”、“艺术”、“科技”、“蒙氏”、“实验”等突出某一方面教育内容的词汇,名称不得含有虚假宣传的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