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35岁的金某,河南省鹿邑县农民。今年3月份,因赌博欠下巨额债务,金某无意间看见一名男子用假币购物被发现,金某当即想买点假币还债。
于是,金某尾随上前搭讪男子,并花20元钱买了男子未用掉的百元假币。几天后,金某将假币成功用掉。4月初,债主又上门催要债务,金某遂打电话给该男子要购买假币,两人约定在阜阳交易。
4月14日,金某来到阜阳用4000元钱从该男子处买了面值6.58万元的假人民币。次日,金某将假币藏在身上欲坐火车回威海,在进站口安检处,做贼心虚的金某百般阻挠、抗拒工作人员检查,执勤民警闻讯赶到将金某控制,当场查获金某藏在身上的6.58万元假币。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铁路运输法院获悉,金某因运输假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