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 选择权应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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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 选择权应获保障

□魏文彪
 

迄今为止,中国政府从没有批准任何一种转基因大米的商业化种植,也没有批准转基因大米的进口,这也就意味着,市场上出现的转基因大米和米制品都是非法的。然而,2014年4月,记者在湖北省武汉市的一家大型超市,随机购买了5种大米,随后将这些大米送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令人吃惊,在这5种大米中,有3种含有转基因成分:BT63。(7月27日央视)

近些年来,有关转基因食品是否有害人体健康,在国内学术界与民间均引发巨大的争议。而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无论转基因食品是否有害人体健康,有一点却是不容置疑的,即广大消费者对于转基因食品应当享有选择权,即广大消费者有权决定自己是否购买、食用转基因食品。广大消费者对于转基因食品理当享有的选择权,应当受到应有的尊重与保护。

据记者调查,武汉部分农民之所以违法种植转基因水稻,是因为转基因抗虫稻能抗螟虫,农民可以节省买农药的钱和打药的人工费用,每亩地节约两三百元钱,对于一亩地毛收入只有1000多块钱的农民来说,相当有吸引力。另一方面,在我国制定的大米出厂标准中,并不含有转基因检测项,所以监管部门和企业都不会对出厂大米进行转基因检测,这就导致了即便有一些大米含有转基因成分,大米销售商和消费者都无从知情。

有鉴于此,各级农业部门应以水稻、玉米、大豆和油菜种子为重点,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生产、加工、销售转基因种子行为。另一方面,还有必要通过在大米出厂标准中加入转基因检测项,杜绝含有转基因成分的大米出厂进入市场。如此,才有可能最大程度地遏制违法销售转基因稻种与违法生产转基因水稻行为,令消费者理当享有的对于转基因食品的选择权,获得应有的尊重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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