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高鹏 亓东东 记者 曹开发)胡某是宁国市胡乐镇某村村支部书记。7月16日,胡某来到宁国市公安局胡乐派出所,报警称有人在网站以自己的名义,发布不实言论,请求查处。
民警闻讯查看,正如胡某所反映的,某网站果然有一条“自我检讨”信息,内容大致为“自己身为村书记,吃喝玩乐,没有以身作则”等,而显示的信息来源也的确是胡某本人。随后展开走访调查,最终确定该镇村民周某某有嫌疑。7月19日,周某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交代案发经过。
原来,周某某和胡某都是同村人,因琐事发生矛盾,心怀怨恨的周某某,想趁机“恶搞”胡某解气。7月23日,涉嫌诽谤的周某某,在意识到自己错误行为后,向胡某致歉。目前,周某某已被宁国警方处以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