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7月25日,淮北市原水务局长张殿坤涉嫌受贿、贪污一案,在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了解,2002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张殿坤在担任淮北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淮北市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副经理、总经理、淮北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总经理、执行董事、总经理、淮北市水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有关单位、个人送给的财物计人民币406.5万元、港币2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5.7万元的购物卡,为他人在项目申报、审批、拨付补助、贷款担保等方面提供帮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计19573.48元。
张殿坤在纪律检查机关采取措施前及在调查过程中,主动向组织供述其部分违纪事实,积极退还违纪款,检举揭发他人违纪线索。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