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肥东一超市老板在高息回报的诱惑下,先后从300余人手中非法吸储2000余万元。昨日,记者获悉,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肥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刘某,男,32岁,在肥东长临河经营着一家超市。2009年7月,他通过他人结识张某。张某称,自己在合肥搞小额贷款,并在六安进行房地产开发,让刘某借钱给他,并许以年利率2分的高息回报。
在高息回报的诱惑下,刘某当即开始以“做家电生意”、“买房”等理由向超市顾客借钱。截至去年11月,刘某以年利率1分、1.2分等利息先后从300余人手中借款2000余万元。这些钱悉数被他以年利率2分、2.4分的利息借给张某,而从中赚取利息差价。今年1月6日,刘某被警方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