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为获得信用社贷款,含山县吴某竟伪造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昨日,含山县检察院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吴某提起公诉。
2011年5月,从事生猪养殖的吴某希望能从含山县张公信用社获得贷款。因为吴某在信用社有贷款不良记录,申请不到贷款,于是他用其女儿名义向信用社申请抵押贷款20万元。吴某想用其本人自有的两间门面房进行抵押。但吴某的门面房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所有,无法进行抵押登记。于是吴某将其门面房的土地权属性质伪造成国有,从而顺利地通过了信用社的贷款申请审核,并从信用社贷款20万元。案发后,吴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目前,吴某已归还信用社贷款本息共计22万元。